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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风县法院八年未办成一件事——关于对判决案件执行进行督办的再次申请

团风县法院八年未办成一件事 关于对判决案件执行进行督办的再次申请 黄冈市委政法委并金书记: 本人谢道来,今年79岁。团风县湖北天马研磨材料有限公司向我借款未还一案,团风...

团风县法院八年未办成一件事

——关于对判决案件执行进行督办的再次申请

黄冈市委政法委并金书记:

本人谢道来,今年79岁。团风县湖北天马研磨材料有限公司向我借款未还一案,团风县人民法院作出判决《湖北省团风县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5)鄂团风民初字第00898号):本人胜诉,但时隔7年仍未执行。为此,本人于2019年3月、2020年1月两次向贵委提出请求督促团风县法院对团风县湖北天马研磨材料有限公司向我借款未还诉讼案进行强制执行的请求,并积极与团风县法院协调,至今仍没有结果。该案迟迟没有执行,根本原因是团风县法院执行局工作人员不作为,完全是人为造成。

1、团风县法院判决本人胜诉后,经协商,团风县湖北天马研磨材料有限公司同意将本人申请查封的厂房(团风县房权证团风镇字第01009064号)房产用以抵偿,但团风县法院不予执行办理。在市委政法委和市中院的多次督办下,团风县法院执行局才按法定程序对用以抵偿的房产(01009064号)进行了公开拍卖,在经过2次流拍的情况下作价变卖以物抵债给本人,但团风县法院仍不依法按期下达裁定文书,根本原因是团风县法院执行局原本案执行人易军不作为。2017年10月,执行法官易军公开向我索要5万元用于还债,因本人实在拿不出钱,于是易军就采取死拖硬扛的办法,造成此案久拖不决。在没有办法的情况下,通过向省委驻黄冈政法专项整治专班举报,团风县法院撤换了原执行局长和易军本案执行人,由现执行局长徐俊直接负责本案执行工作。

2、因本案久拖未决,带出湖北天马研磨材料有限公司的案中案,众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对本人申请查封的房产(01009064号)提出置疑,于是诉团风县住建局和国土局撤销(01009064号)房权证。现众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诉团风县住建局和国土局案已经市中院审判终结:“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本裁定为终审裁定”。本人向团风县法院申请继续本案执行,但欲哭无门:团风县法院门难进;执行局长徐俊手机长期不接,无奈之下,本人执行申请和相关材料只能通过邮寄到团风县法院执行局,快递显示徐俊已签收,但自始至终没有收到团风法院执行局的回音。

尊敬的金书记,我属城郊农民,借给湖北天马研磨材料有限公司的钱是我家的房屋拆迁补偿款,是我们的养命钱,因为这笔钱没有还,家人的矛盾直接指向我。现在我年老体衰,行动不便,家里无法待下去,真是处于水深火热之中。现在我无处诉说,但我相信我们的党,相信法律的公平正义,相信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在黄冈市能够得到彰显。特请求你主持公道,督促团风县法院认真履职,在我有生之年能看到法院执行的结果,了结我的心愿。

附件:黄冈市中院裁定文书

请求人:谢道来

2022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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